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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一的一所初中寄宿读书,有一些不认识的外班学生来索要饭票,小东不以为意。 不久,几位玩伴就因为“惹事”加入到学校很知名的“帮派”中,找小东的人也变本加厉,不仅索要饭票,还要钱,不给就一顿暴打。“我那时不想加入‘帮派’,所以挨打的次数比我吃饭的次数还多。”小东说。 小东找过老师,但老师也不敢管。最终,小东不得不在同村好友的介绍下进入学校一个“帮派”寻求庇护。 入社会,暴力色情诱导犯罪 “江湖少年”平时的业余生活主要是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和“帮派”里的兄弟们一起玩、看电视等。而网络等社会媒介中的暴力、黄色淫秽信息,对他们犯罪起到了明显的诱导作用。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、博士生导师夏学銮认为,青少年犯罪之所以频发,主要归咎于媒体和影视。电视、电影在一些刑事犯罪案件的报道或场景中,过于细致地阐述犯罪分子的作案细节,并附上一些血腥的照片,在某种程度上给潜在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活生生的教程。正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模仿能力、学习能力都特别强,致使他们形成了有组织、专业化的犯罪。同时,警匪片、黑帮片里充斥着暴力和血腥,对青少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产生了误导和负面影响。 这一观点与《报告》的调查结果不谋而合。未成年犯收看的电视节目的调查结果显示:“武打片”和“警匪片”分别占65.96%和51.85%,时政新闻、知识类节目的比例在所有选项中排名倒数。 2010年5月至2011年3月,重庆市荣昌县16岁的叶某和17岁的王某模仿港台影视剧中的古惑仔,盗窃20余次,仅图刺激好玩。 2010年8月,昆明警方摧毁了“洪兴帮”,抓获以张晓东为首的涉案犯罪嫌疑人61人。据了解,“洪兴帮大哥”张晓东绰号“山鸡”,因痴迷电影《古惑仔》中的江湖情义,模仿其组织结构组建了“洪兴帮”,并不断吸纳成员,多为80后,还有不少学生。 《报告》的调研结果同时表明,80%的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有关。 2011年4月,一个专门抢劫赌博游戏室里赌客的抢劫团伙在南宁落网。该团伙以17岁的“老大”黄某为核心成员,其他成员都是16岁到23岁的年轻人。他们的共同爱好是玩网络游戏“穿越火线”。不愿工作,又沉迷网络游戏,他们决定由“老大”带领一起去抢劫。 无独有偶。2012年2月17日深夜10时至次日凌晨6时,南京街头连续4名无辜路人被15名16岁至18岁的青少年围住群攻,被打受伤。这群少年无端打人的理由竟是:他们只是在玩“暴打路人甲”的游戏。 那些年, 他习惯了偷盗 胖胖的身材,圆圆的脸蛋,一双高度数的镜片背后,是两只带着笑的忽闪忽闪的大眼睛。走在记者后面的徐刚(化名)看起来是一个“好学生”。实际上,课堂上的他确实如此,并深得老师们的喜欢。但在课堂之外,如今“金盆洗手”的他曾是江湖上有名的“神偷”。 徐刚说,他的爸爸是搞运输的,妈妈在医药公司工作,“我们家根本不缺钱”。 事情缘于小学一年级的一天,同学们都出教室玩了,徐刚趁机拿走了一个同学桌子里的东西,“具体是什么我已经忘了”。徐刚紧张得要死,同时觉得很刺激。尤其是后来同学发现丢了东西到处问,他更是觉得刺激得不得了。“最后他们也没发现是我偷的”。 “我喜欢偷东西,不是因为有多大的物质欲望,而是喜欢偷东西的刺激感,那种提心吊胆、精神高度集中、提着心走路的感觉。” 因为偷东西,徐刚经常被爸爸打,“每次都往死里招呼。有一次他又来打我,我就拎了一把菜刀冲他去了,他吓跑了。后来他说,我当时的眼神真的很吓人,他很怕我真的会砍死他。从那往后,我什么都不怕了,只是觉得有些孤独。”徐刚说。 后来迷上网络常去网吧之后,徐刚认识了一些“同道中人”并一起作案。“我们各有分工,由一个人先偷一点试试对方的监控系统,发现只是摆设后才会大规模行动。偷的钱大家花,很多都用来上网。” 一个冬夜,徐刚想打边炉,他们把手伸向了广州白云区某著名超市。“那晚我们几个人连续去了那个超市三次,偷了好几百块钱的东西,全是‘打边炉’吃的,一次都没有被发现。那晚超级兴奋,离开超市后,我们见一家店就进去偷一家,偷的全是吃的,一条街下来,一连偷了7家店。”徐刚颇为自豪。 2011年下半年,在偷一个小卖部钱的时候,徐刚被监控录像拍到并因此受到惩罚。从此以后,他决定“金盆洗手”,再也没有偷过。 有些事, 家长并不知情 龙祥(化名)是广州番禺某中学学生,耳闻目睹了不少校园“帮派”的事。他说,很多学校老师都清楚这些,但很多家长并不知情。 羊城晚报:校园里真的有“帮派”吗? 龙祥:我读书的学校管得很严,好像没有。我知道其他学校很多都有(接下来,他说了三所学校的名字)。我们称那些加入“帮派”的人是“有料”。很多加入“帮派”的都是在学校做“大佬”的。 羊城晚报:为什么要加入? 龙祥:一般都是怕人欺负或想欺负别人的才加入。 羊城晚报:学校里的“帮派”成员都是学生吗? 龙祥:学校里面的都是学生组成的。但是你“没料”,别人肯定不听你的,于是肯定要和外面人有关系。 羊城晚报:“有料”是什么含义? 龙祥:主要是指学校外面有帮派的人罩,如果敢惹他,他自己不能摆平的,可以找外面的人解决。或者有家庭背景,比如父母或祖父母有权势或财力雄厚,社会关系网强大之类的。 羊城晚报:如何知道哪些学生是混“帮派”的? 龙祥:学校里混的人都比较好认,经常拉帮结派,经常去夜店酒吧,惹到了就比较麻烦。 羊城晚报:有什么麻烦? 龙祥:如果自己不认识人也就是没人罩,就会被打。如果认识一些人,就会比各自的后台,这样一般就打不起来了,因为会变成学校外面的争斗。中学生还是比较胆小的,欺软怕硬,主要吓吓别人。比较会打架的都会被外面帮派招为打手。 羊城晚报:如果不愿参加“帮派”会怎样? 龙祥:其实要人参加只是向他要保护费的一个借口,因为参加了,你就跑不掉了,不加入就肯定会受欺负啦。不过这些都是学校内的“帮派”做的,外面的不会直接参与,这里有个等级关系。一般学生宁愿多给点钱,然后不参加,我是说那些单纯学习的学生。 羊城晚报:这钱一般怎么个给法? 龙祥:很多人宁愿一次多给点,让“帮派”别来纠缠他,但是有些人被盯上了,那些人就会强迫他加入,就会经常找他要,每个学校情况都不太一样。 校园里, 那些“江湖人物” 在“少年帮派”文化中,存在着类似成年江湖的“大哥”、“军师”、“小弟”等角色。 大哥 不少少年将“大哥”这一称呼冠在校园“帮派”带头人头上,有些“帮派”的加入还要以服从、孝敬“大哥”为前提。以往,少年“帮派”大哥常为20岁至30岁的成年人,近年日益低龄化,14岁以下的“少年大哥”频现…… 今年20岁的朱海平已离校多年,当年在学校曾是有名的“大哥”。“朱海平没学过什么功夫,但别人就是打不赢他。”后来,一些受欺负的同学为了寻求“保护”,主动跟随朱海平,并称他为“大哥”。 不过,这种“推举大哥”的方式在少年“帮派”中并不多见,更多的是通过pk当上“大哥”。 记者调查发现,有的学生“帮派”甚至涉及犯罪的少年团伙,“大哥”存在的最重要“价值”是制定帮规和执行帮规。曾因砍杀违反帮规成员而被捕的江西少年曹冬,便是其中的典型。 “大哥”的另一个“功能”是开会。曾参加广州越秀区某少年“帮派”的李龙(化名)告诉记者,“帮派”每周都要开会,“大哥”主持会议,一般选择周六、周日,主要内容是清点人员和收取会费。 “大哥”离开学校后,一般就会离开“帮派”,开始新生活。朱海平现在彻底脱离了原来的“小弟”们,在广州越秀区开了一家服装批发店。但也有不幸的“大哥”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。 军师 “军师”专门负责出谋划策。这些计策可能是恶作剧,也可能涉及违法犯罪。他们是“大哥”身边的红人,是马仔们的偶像。他们不亲自参与行动,不会出现在行动现场,但其制定的“计划”却关乎整个行动的成败。 “军师”因城府较深且藏于幕后并不很好找,广州新穗学校教务主任邱华说,他在十余年的特殊教育教学中只接触过一两个,其中印象中最深的是晓胜(化名)。2011年,因参与“帮派”活动,晓胜被家长转到新穗学校就读。邱华说,晓胜到学校后极少说话,各方面表现正常,唯一让大家不解的是从来不愿意和同学一起洗澡。有一天,几个调皮的学生偷看晓胜洗澡,被他狠狠揍了一顿。 “晓胜给我看他的后背,一条刀疤从右上肩划到左下腰,刀口很深,像条巨大的蜈蚣爬在他背上……”邱华回忆说。 邱华说,晓胜曾经策划了一场“摆场”,对方损失惨重,并认定晓胜就是他们最大的敌人。对方“大哥”放话要晓胜的命。晓胜的家人为此搬了家,但对方随后找到了他,并用长刀将他砍伤。于是再搬家,再转学,再被发现,如此循环,直到入读新穗学校才暂时稳定。 小弟 “小弟”是跟着“大哥”混的,为数众多。在懵懂的年纪,为了寻找玩伴、获得安全感,或在香港古惑仔电影中受到“启发”想在“江湖”中一试身手,他们或主动或被迫加入了所谓的“少年帮派”。 有些“小弟”的特点就是能打。 16岁的刘杰(化名)一米七多的个子,精瘦,让人感觉到气势不一般。刘杰说,他从小在广州白云区的城中村长大。刚上初一时,经常被不良少年欺负,后来开始和村里的人一起练习咏春拳。慢慢地刘杰有了报复心理,找那些曾经欺负过自己的人算账。“打到没有人再敢打我,最后所有曾经欺负我的学生都怕我了。” 能打的刘杰后来加入了一个所谓“帮派”,每次“摆场”时,他都带一群“小弟”。“一般都是先谈,谈不拢就打。几乎没有谈拢的时候,所以每次都是打。我受伤最严重的一次是拳头骨折了,因为打到对方牙齿,把他的牙齿打脱落了。” 刘杰说。 有些“小弟”要交保护费。刘杰告诉记者,他所在的“帮派”,“小弟”每个月至少交保护费50元。 “小弟”们很少能见到“大哥”,曾在广州越秀区某中学就读的陈平(化名)说,他在“帮派”两年时间里,只见过“大哥”一次。 鲁钇山、孙朝方、武丽魁
2160件皮具、3114双鞋子、7380瓶香水、6万余件服装全是假冒知名品牌的产品!这是广州市黄埔区自开展“三打两建”行动以来查处的最大宗制假售假案件,案值2300万元! 3月31日,黄埔区举行“三打”专项行动誓师大会暨阶段性成果展示活动。据通报,一个多月以来,该区共打掉欺行霸市团伙两个;立案查处涉嫌制假售假案件46宗;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8宗,其中,区城管局局长刘某、区环卫局原局长刘某某受贿案,东苑公园原主任罗某等两人的贪污受贿案被立案查处。 广州市工商局黄埔分局副局长马德练3月31日介绍说,3月25日,他在例行巡查时接到群众举报:港前路一仓库私藏了大量涉嫌假冒知名品牌的货品。接报后,他立即带领执法人员前往查处。一来到仓库门口,正在卸货的货车司机和工人立即弃货而逃。执法人员随即发现仓库内全是假冒伪劣商品,总货值2300多万元。 马德练说:“当天从下午3时一直到深夜11时,用6辆荷载5吨的货车才拉完这些假货。”他还透露,因为该仓库管理混乱,涉案货物的货主暂时没有查到,警方将会介入此案。(林圳 埔宣) 林圳、埔宣 (林圳 埔宣)
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、通讯员粤纪宣报道:3月31日,记者从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获悉,开展“三打”行动以来,广东各级法院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或欺行霸市、制假贩假人员“保护伞”等犯罪行为,判处了一批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。据统计,自去年到今年3月,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20件,审结601件,对719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判处刑罚,其中国家公职人员474人。 相关案例 原深圳福田区委书记李平受贿案:2008年至2009年间,原深圳市福田区区委书记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平利用职务便利,为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公司获得华新村改造项目等提供帮助,接受金光华公司董事长李亚鹤贿送的港币400万元。经审理,李平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。 原深圳市政府金融办主任李林受贿案:2000年5月至2010年11月间,李林利用担任深圳市罗湖区委常委、副区长、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、深圳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兼党组书记等职务便利,在招商引资、旧工业区改造、申请金融机构办公用地等过程中为他人和企业谋取利益,收取贿赂款人民币100万元、港币160万元。李林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。 原深圳路桥集团董事长曹中皎受贿案:2003年至2010年间,曹中皎利用担任深圳市道桥维修中心主任、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,为承包商顺利承接工程提供帮助,收受承包商贿送的人民币共计42万元。曹中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 原中山市城管局局长李健生受贿案:2007年至2011年6月间,李健生利用担任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局长、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局长、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等职务便利,在单位物品采购、人事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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